校内各培养单位:
根据学校“关于2021年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”,我校研究生教学安排如下:
一、放假及课程时间
1、清明节:4月3日(星期六)至5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
4月3日研究生课程不变。4月4日法定节假日,课程取消。4月5日的非全课程由学院、任课教师、学生自行确定是否补课,具体情况报培养办备案。
2、劳动节:5月1日(星期六)至5日(星期三)放假调休,共5天。研究生课程做相应调整:
4月25日(第9周星期日):原课程取消,进行5月4日(第10周星期二)的课程;
5月8日(第10周星期六):原课程取消,进行5月5日(第10周星期三)的课程;
5月1日法定节假日,课程取消。5月2日研究生课程不变。5月3日的非全课程由学院、任课教师、学生自行确定是否补课,具体情况报培养办备案。5月4日课程调整至4月25日进行。5月5日课程调整至5月8日进行。
3、端午节:6月12日(星期六)至14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
6月12日、6月13日研究生课程不变。6月14日法定节假日,课程取消。
二、法定节假日课程取消原则不补,如需补课请到研究生院培养教育办公室办理补课手续。
研究生培养教育办公室